江西省2009年保健品行业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8日
江西省保健品协会常务副会长 胡棠洪
一、我省保健品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保健食品产业
我省共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124家,从业人员约7万人。其中: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企业142家,有81家企业具备保健食品生产条件,通过卫生行政部门GMP认证;经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品种496个,办理了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品种257个,还有239个品种尚未生产上市。年工业产值约15亿元,年利税约1亿元。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1488个,批发企业494家。
我省保健食品企业可分成四种类型:一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二是药品生产企业亦同时生产保健食品;三是取得保健食品品种批文,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加工,自行销售的保健食品企业;四是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经统计,81家GMP认证企业固定资产状况:2000万以上的有18家,1000-2000万的有12家,500—1000万的有13家,100—500万的有31家,100万以下的有7家。
我省保健食品产业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产业具有一定规模,为江西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我省保健食品产业起步较早,目前规模位居全国前十名。近几年来,每年新获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品种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江中、川奇、美媛春、健民、汪氏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美媛春口服液、江中初元等品种年销售额超亿元。这些成功企业的带动效应和市场需求,使得我省涌现了一批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形成了一定的产业优势。在南昌小兰工业园、民营科技园,宜春袁州医药工业园、樟树福城工业园等地聚集了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二是中小企业较多,发展不够平衡。我省保健食品行业跟广东、北京等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142家的企业中,只有81家通过GMP,不到2/3。虽然有美媛春、江中、汪氏蜜蜂园、川奇、健民等国内知名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品牌,但更多的还是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小企业,只有几十名员工、几百万元的年销售额,市场占有率低。
三是研发品种科技含量偏低,同质化情况比较普遍。就保健食品品种数量而言,我省位居全国前列。近几年来,我省申报保健食品品种的企业越来越多,在全
国新申报品种中所占的比例较高。2005年我省有84个品种获证,占全国的8.5%,2006年有104个品种获证,占全国的13.1%,2007年占全国的10.8%。2008年占全国的8.6%。但70%以上都是补充钙铁锌硒等微量元素、矿物质、维生素的品种, 低水平同质化现象严重,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二)化妆品产业
全省共有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1769家,其中: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44家,获国家批准证书的特殊用途化妆品49个。专兼营化妆品的经营单位20562家,化妆品使用单位(美容美体店)11163家。我省化妆品生产能力低,企业数量少,尚无知名品牌,整体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多数企业规模小,生产条件差
不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经营条件差、法制观念薄弱、管理水平低,难以严格按照GMP规范组织生产,特别是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能力不高,检验仪器设备不全。
(二)假冒伪劣严重,标签标识混乱,市场秩序亟待规范
我省市场上流通的保健食品不仅有本省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有大量的省外企业生产的产品,甚至标注境外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繁多。和其他省市情况类似,其中,既有地下窝点假冒其他企业批准文号生产的非法产品,也有擅自将批准文号用于未经批准的多个品种,还有一些企业违规委托多家生产,致使多家企业同时使用同一批准文号生产保健食品等现象。超越批准内容印制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变更品种名称、增加产品功能、扩大适应人群等现象也比较普遍。
(三)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在报刊、电视、电台等各类媒体上,刊登(播)未经批准或改变审批内容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这些广告中有的借助名人、专家形象,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有的利用公益讲座、免费体检、会展销售等形式,将普通食品当作保健食品,甚至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治疗作用,混淆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的界限,欺骗消费者。
以上问题的产生,有其法制和体制方面的历史原因,也有工作机制方面的问题。法制方面,《食品安全法》颁布以前,各法律法规之间有的条文冲突,协调配合不够,处罚力度小,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体制方面,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责分散于政府多个部门,实际监管过程中容易出现各部门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确,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机制方面,缺乏科学统一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监测
制度和风险预警制度,监管力量不足、检测资源整合不够、行业协会未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企业自律和诚信经营有待提高。
三、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消费人群日益增多,呈现消费群体多元化、销售模式专营化、宣传方式多样化的状况,保健食品、化妆品逐渐成为了普通大众的日常消费品。在市场需求、科技进步和管理更新的推动下,我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发展空间广阔。
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将原来由药监、卫生、质检、工商等四部门分段监管保健食品的职能以及化妆品的监管职能,改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分别制定了一系列监管规章,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将促进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行业诚信自律,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科技水平、优化产业结构,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行业必将进入新的发展机遇。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监管,整顿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1、整顿生产环节,规范生产行为,确保产品质量
对已取得GMP证书、QS证书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从业人员资质和企业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对不按保健食品GMP以及化妆品QS证书要求组织生产、不按规定委托或接受委托擅自生产等违法违规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整顿流通环节,规范经营行为,打击假冒伪劣
开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全面检查,查处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3、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测抽验
建立科学公正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统一抽验工作,遏制在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对抽检不合格的品种,一律停止销售,依法处理;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落实人员和责任,建立健全不良反应报告监测机制,及时、有效处置不良反应事件。
4、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保健食品广告
严格执行广告审查制度,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监测力度,联合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保健食品广告清理整顿,加大对违法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打击力度;完善违法广告公告制度,探索建立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5、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科学合理选购、使用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等形式,形成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撼力、威慑力;建立红、黑名单,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意识。
(二)促进我省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
1、鼓励研发新产品
鼓励企业产品创新和科技创新,提高我省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的科技含量,走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道路;希望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服务:发挥政策法规、信息集中的优势,帮助企业掌握好产发展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使企业少走弯路;采取措施,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帮助企业提高人员素质
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帮助企业掌握监管、注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依法保护企业权益的法规水平;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指导生产企业按照GMP组织生产,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组织保健食品产业发展高层论坛,结合企业实际,引导企业制订自身发展战略。
3、大力支持各级政府招商引进优势企业
通过依法优化许可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等措施,为国内外品牌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到我省投资办厂开辟“绿色通道”;支持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引导制药企业采取新办、联合、重组、兼并等多种形式投资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加大对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对假冒名牌的违法行为严惩不贷,维护名牌产品的声誉;积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江西省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要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行业协会应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服从于服务于国家对保健品行业的监管大局,为政府、行业、会员和社会服务。应发挥以下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在行业内进行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收集共享保健食品行业信息,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信息交流和咨询平台;培训保健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为政府完善相关监管法律法规提供参考意见。行业协会要大力推动保健行业的健康发展,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走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为江西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