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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息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0/11/15
  8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京联合召开媒体广告行政告诫会,向社会通报:决定对发布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9个媒体给予行政告诫,并作出相应处理。   据介绍,今年年初,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了《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将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继续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着力解决媒体广告发布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今年上半年有关部门的广告监测情况看,全国广告发布总体情况有所好转,媒体广告违法率呈下降趋势。但同时,相对于其他广告,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仍较为突出。   根据通报,被行政告诫的9个媒体包括《西安晚报》、《燕赵晚报》(石家庄)、《金陵晚报》(南京)、《沈阳晚报》、《新晚报》(哈尔滨)、《新疆都市报》、《楚天都市报》(湖北)、《江南都市报》(江西)、《生活报》(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