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做好 2026 年“五 一”和端午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食安办函〔2026〕28 号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0日
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做好 2026 年“五
一”和端午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食安办函〔2026〕2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食安办:
2026 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端
午节也即将在 6 月来临。节日期间聚餐频
次和食品消费量将明显增长,冷链与流通
压力增大,加之这一时段温度、湿度快速
上升,食源性疾病风险较高,是食品安全
问题多发易发期。各地食安办要提前部署
安排,切实做好“五一”和端午期间食品
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
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
的节日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管。聚
焦大宗消费食品、节日时令食品、网红食
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类,以批发市场、
销售连锁企业、大型电商平台等为重点场
所,强化全链条、线上线下一体风险排查,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
全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
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
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以连锁
餐饮、旅游团餐、网红餐饮为重点对象,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原料采
购,规范加工操作过程,落实制止餐饮浪
费要求;紧盯“幽灵外卖”、无堂食外卖
经营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抓好网络餐饮食
品安全问题治理;压实校园等集中用餐单
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各类风险
隐患;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坚决
遏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围绕粽
子等节日时令食品、节日期间风险较高食
品和掺杂掺假、“两超一非”、虚假宣传
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抽
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加大核查处置力
度,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利
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发布节
日相关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积极开展防止
误饮甲醇、误食有毒野生菌等食品安全科
普宣传,提高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风范意
识。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
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
者合法权益,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
氛围。
五、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加强
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研判和预警通报,严格
落实食品安全应急值班、重大事项报告等
制度要求,节日期间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
发事件或重大敏感舆情,要积极稳妥处置
并及时请示报告,坚决防止小风险变成大
问题。
各地食安办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
调,及时调度督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
食安全。
国务院食安办
2026 年 4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