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进一步部署药用胶囊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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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午,省局专门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药用胶囊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各设区市局负责人,省局机关、直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4月15日以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查处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使用问题,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取得进展。会议要求,对铬超标药用胶囊相关企业及其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药用胶囊生产企业产品铬超标,坚决吊销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列入黑名单,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侦办,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要全面查找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严格遵守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药用胶囊必须从药用明胶生产企业采购原料,必须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条件和能力,必须对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实行批批检验。所有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公示明胶和胶囊来源。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举一反三,狠抓监管责任落实,确保日常监管到位,加大药用明胶和胶囊监督检查和样品抽验频次,继续清查问题产品的流向并依法处置,全力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维护公用药和健康权益。(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