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3
关于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 |
赣食药监保[2011]3号 各化妆品生产企业: 从2010年12月1日起,我局履行化妆品监管及相关行政审批职能。为全面掌握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我局决定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请各化妆品生产企业如实填写《江西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以纸质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1年1月20日前报省局食品安全监察处。联系人:刘海刚,电话(传真):0791-8158063,邮箱:spjcc@jxfda.gov.cn,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邮编:330029 附件:江西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 |
附件1:201117162729江西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