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
发布时间:2010/11/1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现予印发。 附件: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sfda.gov.cn/WS01/CL0055/52418.html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