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食品中 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 5 抑制剂 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的通知 市监稽发〔2025〕11 号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4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食品中
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 5 抑制剂
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的通知
市监稽发〔2025〕1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河北省市
场监管部门查办了宣称“壮阳”功能食
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根据工作需
要,总局组织专家对食品中非法添加含
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进
行了有毒有害认定(附件 1)。根据专
家意见,我们认定:食品中的 TPN171 等
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
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附
件 2)。
为了方便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办
理同类案件,现将认定意见印发给你们,
作为同类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佐证材
料,可供司法机关甄别有毒有害物质成
分、实施定罪量刑时参考。
附件:1.食品中非法添加含嘧啶酮
苯基类磷酸二酯酶 5抑制剂的有毒有害
专家认定意见
2.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
酯酶 5 抑制剂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 年 2 月 11 日
附件 1
食品中非法添加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二酯酶
5 抑制剂的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食品中非
法添加 TPN171 等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
二酯酶 5 抑制剂的有毒有害性进行评
估、认定。
专家组听取了汇报,经研究,形成
认定意见如下:
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
酯酶 5抑制剂具有与那非类物质一致的
核心药效团,具有同等属性和有毒有害
性。
附件 2
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类的磷酸二酯酶 5
抑制剂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食品中非
法添加 TPN171 等含嘧啶酮苯基类磷酸
二酯酶 5 抑制剂的有毒有害性进行评
估、认定。根据专家意见,我们认定:
食品中的 TPN171 等含嘧啶酮苯基
类的磷酸二酯酶 5 抑制剂属于“有毒、
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