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 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 期标签标识的公告 2024 年第 8 号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4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
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
期标签标识的公告
2024 年第 8 号
为方便消费者清晰辨识预包装食品
(含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标准规定,现就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
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公告
如下:
一、在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包装的
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
产日期和保质期;最小销售包装有多层
的,在其最外层包装上标注预包装食品
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
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其位置应
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
三、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 3 毫米、
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 3:1 的文字、
数字、符号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四、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
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清晰标注生产日期
和保质期。
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
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
六、同一预包装内有多个单件预包
装食品的,在外包装上以最早到期的单
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
日,或在外包装上分别标注每个单件预
包装食品的保质期到期日。
七、采用分装方式生产的预包装食
品,同时标注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
日期和分装日期,以所分装预包装食品
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
八、改进喷码、打印等日期标注技
术和设备,确保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
注内容持久清晰。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