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化妆品许可工作,加强化妆品审评专家的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局食品许可司。
  联 系 人:陈张好
  联系电话:010-88330422
  传  真:010-88373527
  电子邮件:chenzh@s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