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国食药监办[2011]505号 | 
| 2011年12月29日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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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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