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加强进口台湾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检验监管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
质检总局加强进口台湾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检验监管
针对台湾部分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其生产的起云剂中违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非食用物质,并导致使用违法企业生产的起云剂的下游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受到污染的新闻报道引起公众广泛关注。为保证消费者健康,保障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总局就进一步加强进口台湾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检验监管发布了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自2011年6月1日起,暂停进口台湾方面通报的问题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产品和食品添加剂;二是自2011年6月1日起,对允许进口的上述台湾产品必须凭台湾方面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不含邻苯二甲酸酯的检验证明报检,不能提供检验证明的暂停进口;三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出上述产品含邻苯二甲酸酯的,该产品不得进口,并暂停其生产企业的相关产品进口;四是暂停进口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单将在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热点关注栏目发布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