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全面启动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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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全面启动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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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全面启动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和使用安全。 在整治行动中,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严厉查处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跟踪监测,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广告;强化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严查宣称医疗作用或暗示疗效的化妆品,对在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上违规标识的化妆品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及宣称医疗作用或暗示疗效的化妆品,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专项整治期间,赣州市局实施五个“必须”: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的必须责令召回并整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生产销售;有违法添加行为的必须吊销生产许可证;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赣州市局保化科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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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1-07-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