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试行)的通知
赣食药监保[2011]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为加强我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等规定,我局制定《江西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食品安全监察处。
附件:《江西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试行)
二0一一0年元月五日
附件1:201111282139江西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