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第24期)
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第24期)
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抓紧制定本地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开展。现继续登载各地整治工作进展、做法和成效,供交流借鉴。
广东在行动
广东对违规互联网食品经营企业进行责任约谈。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广州宝芝林大药房、广州东方红药业、广东健客医药等8家违规互联网持证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责任约谈,通报了监测发现被约谈企业网站上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形,包括将普通食品以保健食品名义宣传销售,声称产品具有多种保健作用,甚至宣传产品能够预防或治疗各种疾病;部分普通产品的名称、包装标签明示或者暗示保健功效,如“肚腩消茶”“润通茶”“护肝解酒茶”等;部分保健食品销售页面宣称的保健作用超出其批准的范围。省局当场对被约谈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完成整改。8家企业负责人先后对照被通报问题做了表态发言,承诺按要求全面整改,不再出现类似问题。省局强调,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拓展线上线下监管广度和深度,所有线上线下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会严厉查处。企业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因管理漏洞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对互联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督巡查和培训指导,督促企业规范经营。
陕西在行动
陕西通过“秦风热线”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3月30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陕西广播电视台“秦风热线”栏目,向全省人民宣传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对广大消费者做了消费提示,鼓励公众通过12331热线电话举报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全省开展整治以来,各级各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深入排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8986家次,发现问题企业695家,下达责令通知书628次,取缔非法会议营销43个,立案205件,查处制售假冒或有毒有害食品、保健食品重大案件3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6人,刑事拘留64人,逮捕25人,起诉24人。目前,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已在全省形成。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案件查处、组织整治督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保障全省人民食品、保健食品安全。
四川在行动
四川组织各地市交叉检查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近期,省整治办组织了5个检查小组对全省开展交叉检查。检查组对广元市开展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认为其在面对舆情时冷静对待,处理及时;在宣传方面协调广元日报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会议、讲座等促销形式的真相,还原食品、保健食品真实属性,对违法行为长期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引导广大群众合理消费食品、保健食品。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一是督促各区县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二是案件查处方面,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发挥各个部门的力量,针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取证难等特点,联合当地公安和工商等部门力量,同时结合群众的投诉举报,从各个方面增强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监管以及打击力度。检查组对绵阳市开展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在宣传方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电视台制作多条“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在4个电视频道滚动播出,每天各频道播出次数不少于两次,播出次数共计40余次,效果明显,既制造了声势,又推动了工作,还做了科普宣传。
检查组对下一步整治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创新工作措施,加强保健食品针对性抽检;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典型案例,及时上报省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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