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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进行时

山东省工商局召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1日

山东省工商局召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推进会

整治进行时 2月7日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工商系统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相关工作,防范职业风险,根据省工商局领导批示,2018年2月2日上午,山东省工商局召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推进会,省工商局消保处、企业处、信用监管处、个体处、市场处、网监处、广告处、商标处、公平交易局等9处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消保处处长刘路主持。


 


 


 


 

会议通报了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及省工商局前期整治工作情况,学习了最高检《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分析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会议指出,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工商局印发了《流通环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鲁工商消字〔2017〕264号),各相关处局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方面的风险点仍然存在,今年省工商局按照省食安办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各相关处局要切实提高思想意识,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强痕迹化管理,深入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会议确定三项内容:

一是各处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对基层整治工作的指导,推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各处局要深刻领会最高检《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精神,立足各自职能,全面梳理问题,查找直接、间接以及有关联性的风险点,完善制度措施,加强痕迹化管理,建立整治工作专项档案,做好各类整治文件资料归档工作,切实做到责任落实。

    

三是各处局要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发布典型案例前要先向相关处局通报情况,分析潜在的问题,以发挥整体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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