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1日
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征求意见稿
4月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144号公告,拟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健康功能食品字体大小的例外规定。
当包装面积少很难按规定的字号标识时,各最小销售单元的容器包装上统一标识的事项可使用10磅以下字体,但应只标示第4条规定的事项(含其他法规)。第4条第3款、第4款及第8款(摄入量及摄取方法)以外的事项可另外写在产品说明书上。此时应标明“见产品说明书”。
2.增加无麸质(Gluten Free)标识事项。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8年4月25日。